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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駕照身障者,需以自己名下車輛申請免徵牌照稅


持有駕照的身障者林爸爸來電詢問,近日以兒子名下車輛,辦理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為何稅捐稽徵機關卻以其本身擁有駕駛執照,而無法適用免稅?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如持有駕駛執照,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另因身心障礙狀況無法取得駕駛執照,可以自己、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提出申請,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因此,林爸爸如欲符合免稅規定,可將兒子的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以自己名義免稅;或者經評估自己年邁身心不適合開車,可考慮取消駕駛執照,以兒子名義申請免稅,財稅局貼心提醒,要留意兩人必須同一個戶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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