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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也要申報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表示,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果111年度有給付薪資、租金等支出,應在112年1月1日至112年2月6日期間內向國稅局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免漏報受罰。


該所另提醒每次給付租金金額依扣繳率10%計算之扣繳稅款如達新臺幣2,000元以上者,尚須於給付時扣繳稅款並向公庫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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