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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隨意將重要證件資料交付他人,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常接獲民眾詢問,發現下載的所得資料,其薪資所得之扣繳單位係非屬本人任職之公司,致增加其全年所得額。民眾如發現被虛報情事,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任職公司之在職證明、服役證明、健保投保資料或實際領薪資料等)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國稅局在受理後,將會進行查證以釐清是否為所得人或因身分證統一編號登打錯誤等因素所致,如查證確有虛報薪資情形,將依法辦理。


該所呼籲,民眾於求職面試及領取薪資時,切勿將身分證及印章等重要資料隨意交付予他人,並確實核對印領簽單或薪資表上金額與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更不可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避免受害或徒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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