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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供日租套房使用,房屋稅如何課徵?


(雲林訊)近日有民眾詢問,某人想向其承租一棟坐落火車站前的3層樓房作為日租套房轉租給不特定人,這様房屋稅如何課徵﹖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依據實際使用情形來決定適用稅率。因此,承租人如將出租房屋作為住家用,即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作為店舖、辦公室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而日租套房與一般以簽約方式租給特定人供數月或數年使用之房屋樣態不同,是以日租或週租的方式提供不特定人服務收取費用,性質上與旅館業相同,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如已改作日租套房供不特定人使用者,請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所屬稅務局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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