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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在112年7月1日施行 修法五大重點


1️.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

2️.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3️.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4️.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5️.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詳細資料 :️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專區: https://pse.is/54hw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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