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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稅局溫馨提醒,被拍賣土地也可以省1倍以上的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民眾收到稅捐機關寄來的公文,都會擔心是不是又要繳稅了,或者是被補稅了。日前,有位林先生拿著公文氣沖沖的到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抱怨,他因為失業繳不出房貸,土地被法院拍賣,稅務局居然還通知他繳土地增值稅。稅務局人員說明公文是通知他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申請最低稅率的土地增值稅。他這才了解原來是誤會一場,填完申請書後,讚許稅務局真是貼心!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一般民眾收到稅捐機關的公文,都會先入為主覺得不會是好事,但是地稅局秉持盧市長輕稅簡政的理念,以民眾利益出發,對於能為民眾節稅、省稅的方法,都會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像林先生這樣被法院拍賣的土地,法院會先以一般用地稅率(20%至40%)代為扣繳土地增值稅,台中地稅局則會主動發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農業用地不課徵、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等條件,可以持相關證明提出申請。一經審查符合,就可以省下至少一倍以上的土地增值稅。請民眾接到稅捐公文的時候,仔細看、別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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