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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目已廢 ! 土地使用種類查詢 懶人包

已更新:2021年3月26日



有民眾或新聞媒體談論土地使用相關議題時,會將用地變更稱作「地目變更」,但是現行不再使用地目區分土地使用及管制,而是依據「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的規定,分成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二大類進行相關使用管制,倘土地要變更使用,必須就其使用分區或可容許的使用項目,辦理變更都市計畫或變更編定作業。





地目等則制度已在民國106年1月1日正式廢除




土地的地目等則制度,係日據時期為課徵土地稅賦,依土地使用現況所銓定,沿襲以來,該制度於地籍資料之記載與土地使用現況已不相符。


查詢舊有地目方式:


  地目等則制度雖將於106年1月1日正式廢除,倘民眾或行政機關有以原有或歷史地目等則資料作為參考之需者,仍得依下列方式查詢:

一、民眾得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政整合系統產製之地籍整理清冊或人工登記簿謄本。

二、行政機關得透過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庫最後記載之地目,或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人工登記簿謄本。




相關查詢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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