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ing6886月14日已讀 1 分鐘作道路使用之法定空地仍須課徵地價稅(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無償提供大眾通行作道路使用,如不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即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但如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無免徵地價稅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係法律強制規範建地須留設的空地,目的是為了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以維持環境品質;對居民而言,該法定空地不只提供大眾通行使用而已,亦可計入建蔽率,享有較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因而法定空地供道路使用,仍須繳納地價稅。
(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無償提供大眾通行作道路使用,如不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即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但如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無免徵地價稅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係法律強制規範建地須留設的空地,目的是為了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以維持環境品質;對居民而言,該法定空地不只提供大眾通行使用而已,亦可計入建蔽率,享有較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因而法定空地供道路使用,仍須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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