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網
2021年6月11日 週五 下午12:41
生活中心/林彥君報導
現代人社會生活不易,物價高薪資低導致許多年輕人無法存到人生第一桶金,因此就有些疼小孩的父母會為孩子留下財產或是房產,待離開後給孩子一個保障。有網友就好奇,家中某個親戚長輩有4個孩子,去世以後會由孩子繼承房屋,那兒子要是更早離開人間,「媳婦有繼承權嗎?」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熱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詢問廣大網友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他表示,長輩有3個女兒和1個兒子,由於名下有房子,所以去世後會由子女來繼承,但原PO就好奇,「要是兒子比媽媽還要早過世,那媳婦會有繼承權嗎?」。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的留言都回應一致,「如果有小孩,小孩有代位繼承,老婆沒有」、「孫子、孫女有代位繼承權」、「太太無繼承權,小孩才有,若無子嗣,則房產由3位女兒繼承」、「兒子比媽媽早走,兒子的孩子有繼承權」、「如果有小孩則可以代位繼承,如果沒有則沒有喔」、「除非阿嬤的立遺囑有交代,不然只有孫子可以代位繼承」;不過也有網友換個角度想,「這樣也代表如果有負債,也比較不會波及到媳婦身上」。
根據「民法第1138條」指出,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因此可知,媳婦原則人不是法定繼承人,因此沒辦法繼承公婆的房地產。
文章來源:民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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