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預售屋持有至成屋才出售,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王先生來電詢問,其於108年6月1日與建設公司簽約購入預售屋,於110年3月1日建案完工,同年4月30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於111年11月1日出售,自108年6月1日起至111年11月1日,計3年5個月,是否可適用35%稅率計算繳納房地合一稅?...
購入預售屋持有至成屋才出售,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樣品屋、接待中心房屋要課徵房屋稅
先購預售屋及土地於出售自住用地後2年內建造完成者,可申請重購退稅
建物什麼是大公??小公??
內政部:建商違約遲延交屋無權主張解除契約
個人買入預售屋,於成屋交屋後出售,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2年內重購預售屋基地,可否依土地稅法第35條申請重購退稅?
110年7月1日以後轉讓之預售屋紅單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今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者,免予處罰
內政部:預售屋修法無放寬平轉不受換約限制
營業人將購買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人承受,應開立統一發票
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民眾購屋權益 政院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110年7月1日以後轉讓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收入、費用認定原則
「建商遲延取得使用執照,不得主張解除契約」
「預售契約藏地雷,簽約買屋宜當心」
成屋之持有期間不得併計預售階段
建商交屋遞延 四招應戰
嚴懲炒作!內政部修法 預售屋禁換約、建立檢舉機制
預售屋履約保證 留意二稅事
買房前注意!「斡旋契約」、「要約書」有何不同?
買賣成屋應以實際獲利價差申報財產交易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