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ing6882022年12月16日1 分鐘捐贈財產予公益信託,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及第20條之1規定,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捐贈財產予公益信託,是否需申報贈與稅?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之1規定,因委託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同法第16條之1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受益人得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不計入贈與總額。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各款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