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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元旦起滿18歲就是成年人囉~房屋稅好康報你知!


(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自112年1月1日起下修為18歲,只要子女年滿18歲即屬成年人,其房屋若符合供「自住住家使用」規定者,就可以單獨計算戶數,不受與父母全國合計3戶之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屬供自住使用,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因此,自112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之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供自住使用者,將不計入父母的自住房屋數,可以單獨計算戶數,並同樣享有全國3戶以內課徵自住用稅率之租稅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是按月計課,15日以前提出申請者,當月適用變更後稅率核課,16日後才申請者,次月起適用。為維護您自身租稅權益,若符合上述自住房屋要件,房屋稅仍未課徵自住用稅率者,請及時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便及早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合法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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