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契稅申報書附聯記得填,節稅省荷包!

林先生來電詢問,最近要跟建商簽訂合約買房子,聽朋友說房屋稅會因為不同用途而適用不同稅率,想問如果房子買來是要自己住的,房屋稅有比較優惠嗎?要如何申請?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用及非自住用,本縣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2%,非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5%。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1、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申請適用較低的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因此,購買取得之房屋如係供自住使用者,於申報契稅時,務必於契稅申報書第19欄必填欄位勾選申請,併同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申報房屋取得後之使用情形,經審查核准即可適用最低之自住住家用1.2%稅率課徵房屋稅,省時又節稅。
該局呼籲民眾,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24小時全年無休之線上申辦服務,憑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即可完成申報作業,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