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總價3.3億大安區房產,富爸爸想贈送子女,「這種做」得多付6,000萬贈與稅?


2021-07-02 07:45任性出版 作者:胡碩勻


編按: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逃不過國稅局法眼,甚至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以下文章摘自作者著作《節稅的布局》:



前面講了關於贈與稅的基本知識,或許你還會質疑,不動產到底如何贈與最節稅?假設某位父親不考慮以繼承的方式轉移不動產,而是準備贈送臺北市大安區價值3.3億的不動產給子女,該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為8,000萬,以下列出4種情況,來比較哪一種最省稅:

1. 這位父親直接贈與現金3.3億,子女再用這筆金額購買不動產,該父親要繳6,181萬的贈與稅,其計算如下:


贈與稅=(3.3億-220萬)X20%-375萬=6,181萬


2. 這位父親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不動產,再贈與給子女,因此該父親要繳1,181萬的贈與稅,以及負擔契稅等過戶費,而如果是不同年度移轉不動產須再扣土地增值稅,同年度則不用。贈與稅的計算如下:


贈與稅=(8,000萬-220萬)X20%-375萬=1,181萬


3. 父親簽約購買不動產,但登記在小孩名下,這位父親支付房價。因該行為視同贈與,須繳贈與稅1,181萬。另外沒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但還需要負擔一次的契稅及其他過戶費用。贈與稅的計算如下:


贈與稅=(8,000萬-220萬)X20%-375萬=1,181萬


4. 父親用自己的名義購買房子並支付房價,並向銀行貸款6,000萬,之後將附有貸款的房子贈與子女,而且由子女負擔貸款(即附有負擔之贈與),該父親須繳178萬的贈與稅,其計算如下:


贈與稅=(8,000萬-220萬-6,000萬)X10%=178萬


從以上得知,附有負擔(貸款)之贈與最省稅,這就是所謂的「負債管理」。無債一身輕,在財富傳承的議題上,不見得是好處,適當的擁有負債才是節稅的一大優點。但仍須注意,子女必須有還款能力,而且不得把父母未來每年的贈與免稅額220萬,當作有還款能力的證明。


本文摘自任性出版的《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作者: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台灣創速董事合夥人暨財務長,擁有中華民國會計師及英國會計師證照CPA,同時為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及創業顧問,曾任會計師公會智庫服務委員會委員。


現為《Advisers財務顧問》稅務專欄作家,常為《月旦會計財稅》、《今周刊》撰文,並常接受非凡新聞台、民視、《遠見雜誌》、《錢雜誌》採訪,亦經常受邀至各大企業及學校演講。


文章來源:經濟日報


若分享內容有侵害您的文字、圖片版權,請來信留言告知,我們會及時加上版權信息,若是您反對使用,本著對版權人尊重的原則,會儘速移除相關內容。聯絡信箱:chiping688@gmail.com



0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