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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小撇步-車輛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停駛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如受疫情或其他因素影響,而有一段期間不使用車輛,可就近至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將可節省該部車輛停駛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民眾如果受疫情或其他因素影響,持有之車輛於一段期間不使用,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停駛期間就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另已辦理停駛或報廢的車輛,如有溢繳稅款由該局主動辦理退稅。

另外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還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因此該局再次提醒,已辦理停駛、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請勿隨意停放路邊或行駛於道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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