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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提醒民眾如期繳納


(臺中訊)今年度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原繳納期限4月30日(六)適逢週休假日及因應銀行5月2日勞動節補假1天,繳納截止日順延至5月3日,繳款書已陸續寄發,提醒民眾如期繳納。


稅務局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所屬8分局及派駐監理所、站之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也可於開徵期間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在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疫情期間,該局建議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進行繳稅;也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此外,也可以自動櫃員機轉帳或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透過電話語音或網路轉帳繳納,相關繳稅方式,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繳稅服務專區查閱。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請民眾依限完納。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加入該局Line 智能客服(ID:taichungtax2)或Skype(搜尋:臺中市政府電話客服中心)透過視訊也可以申請補發繳款書或稅務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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