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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換方式移轉土地,也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交換」方式移轉之土地亦可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或交換自用住宅用地,如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地上建物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且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在出售或交換土地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就可以申請該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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