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有什麼不一樣?


禁治產宣告:
  1. 「禁治產宣告」是我國過去的制度,但從民國98年11月23日開始,「禁治產宣告」已被「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取代。

  2. 現在已經沒有「禁治產宣告」,申請人只能選擇「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3. 民國98年11月23日前受禁治產宣告的人,從民國98年11月23日開始,在法律上就自動會從「受禁治產宣告」轉變成「受監護宣告」,所有事項也都要照監護宣告的相關規定處理。

監護宣告:
  1. 「監護宣告」的定義,來自「民法第14條第1項」:「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2. 什麼樣的狀況下,可能可以聲請「監護宣告」:

如果有一個人沒辦法理解別人要傳達的意思、沒辦法傳達別人能懂的意思,或者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表達的意思代表著什麼意義,那這個人就可能符合受「監護宣告」的條件。


輔助宣告:
  1. 「輔助宣告」的定義,來自「民法第15之1條第1項」:「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輔助之宣告。」

  2. 什麼樣的狀況下,需要「輔助宣告」: 「輔助宣告」的條件是,有理解意思、傳達意思能力,但能力不夠好,或是不完全清楚自己表達的意思代表著什麼意義,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需要有人「協助」他做決定。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之間的差別:
  1. 可以被「監護宣告」的資格是,沒有表示或理解意思的能力,大部分時候需要有人「協助」他做決定,有的時候甚至要「代替」他做決定;

  2. 可以被「輔助宣告」的資格是,有表示或理解意思的能力,但能力不夠好,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需要有人「協助」他做決定。

  3. 以上說的意思,都是指「有意義的意思」。舉例來說,有名國中女生小兔宣稱自己是月球人,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但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月球上面沒有人。

延伸閱讀:【認識成年監護與輔助-1】「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有什麼不一樣?

延伸閱讀:父母失智了,子女私自提領他們名下的財產小心觸法!



若分享內容有侵害您的文字、圖片版權,請來信留言告知,我們會及時加上版權信息,若是您反對使用,本著對版權人尊重的原則,會儘速移除相關內容。聯絡信箱:chiping688@gmail.com

6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